所有來自剛果民主共和國和烏(wu) 幹達共和國的埃博拉出血熱進口:運輸、集裝箱、貨物、行李、郵件、快遞、承運人、進出口代理人和貨主必須接受並配合海關(guan) 實施的衛生檢疫。
公告通知
為(wei) 防止埃博拉出血熱疫情傳(chuan) 入中國,保護我國赴剛果民主共和國和烏(wu) 幹達共和國人員的健康和安全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》及其實施細則和其他法律法規的規定,現發布如下公告:
一、上述國家和地區的人員入境時如有上述症狀,應向海關(guan) 申報,並配合海關(guan) 做好健康申報、體(ti) 溫監測、醫學檢查、醫學調查等衛生檢疫工作。海關(guan) 按照規定的程序對有症狀的人員采取醫療措施,對染疫嫌疑人或者被染疫嫌疑人的血液、分泌物或者其他體(ti) 液,以及與(yu) 其接觸的排泄物、行李和物品,采取嚴(yan) 格的消毒措施。
二、來自上述國家和地區的車輛、集裝箱、貨物(包括遺體(ti) )、行李、郵件和特快專(zhuan) 遞必須接受衛生檢疫。負責人、承運人、進出口代理人或者發貨人應當自願向海關(guan) 申報並接受檢疫。對可能被埃博拉病毒汙染的人員,應按照規定進行健康治療。
三、對上述國家和地區的人員,出國前可谘詢海關(guan) 及其國際旅行保健中心或通過海關(guan) 總署網站信息披露欄查詢相關(guan) 信息;在旅途中,我們(men) 應該增強疾病預防意識,保持良好的個(ge) 人衛生習(xi) 慣,特別是避免與(yu) 靈長類動物和其他野生動物接觸,避免與(yu) 可疑患者接觸。
避免直接接觸血液、分泌物或其他體(ti) 液以及患者或受感染動物的排泄物,並確保在食用當地動物產(chan) 品前徹底烹飪。旅行期間或旅行後3周內(nei) 出現相關(guan) 症狀者應立即就醫或谘詢當地國際旅行保健中心,並向醫生解釋最近的旅行史,以便及時得到診斷和治療。 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生效,有效期為(wei) 3個(ge) 月。在此期間,世界衛生組織宣布的新的埃博拉出血熱國家和地區將按此公告執行。